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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溝風景名勝管理局2003年接待遊客110萬人次,改善旅遊基礎設施投入2.3億元;被國家建設部評為“2003年全國景區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為“四川省人才開發先進單位”;局內票務處和消防隊被共青團中央、國家旅遊局命名為“全國青年文明號”;景區電子商務被國家旅遊局確定為國家“金旅工程”試點專案,承擔“四川省旅遊目的地行銷系統”的建設任務。
行風建設工作已成為九寨溝旅遊事業健康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良好的管理起著重要作用!
1.加強居民管理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溝內遊、溝外住”的指示精神,管理局首先於2002年4月31日關閉了景區內的所有家庭旅社;每年撥款800萬元作為景區居民的基本生活補助費,安排了600多名溝內居民從事環境保護和經管服務工作。
為有效保護景區生態環境、更好地幫助居民致富並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管理局已在景區外征地103.5畝,準備籌建專門的經營場所——“九寨溝藏族民俗文化村”。
2.規範景區經營活動
為保護景區環境,對景區內亂搭亂建的攤點、鋪面進行清理,2003年拆除荷葉、樹正和則查窪3個村寨162個經營性鋪面,居民的經營性房屋建築4戶,以及職工宿舍,合計總面積10萬餘平方米。嚴禁在景區亂擺攤設點,清退了部分景區外經營人員。取消了原始森林租馬、長海租牛活動,遷出了數百頭用於經營的牲畜,對諾日朗商品售買區、長海、五花海、熊貓海的租衣、照相等經營活動進行了統一管理,使居民的個人經營行為逐步走上集體管理、統一經營之路。重點整治了景區餐飲和零售業,對下屬企業和各個體經營戶嚴格管理,嚴禁無照經營;嚴禁假冒偽劣商品出售,對景區經營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檢查;嚴禁無證兜售商品,杜絕強買強賣、拉搶遊客,使經營活動做到了明碼實價、文明經商、公平交易和熱情服務。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溝內遊、溝外住”等有關規定,在景區內進行夜間執勤,清查溝內住宿的遊客,全面營造良好的旅遊環境。
3.全面實施景區綜合整治
堅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自然保護、旅遊發展、經營服務工作相結合,全面啟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整體聯動防範工程。嚴格景區運行的車輛管理,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產品,充分發揮公安分局、景區武警中隊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骨幹作用,不斷加大景區執法力度,嚴懲不法行為。查處違規、違紀導遊26人次;受理書面投訴104起,處理率為100%,遊客滿意率為99%;參與景區救護1286起,處理率為100%,遊客滿意率為100%。在意外傷亡救治、賠付工作中,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積極為遊客排憂解難,贏得了廣大遊客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加強三個黃金周旅遊接待工作的組織與領導,公安和武警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在主要景點、站點、主要路口有武警和專職秩序維護人員、景點工作人員,圓滿完成了黃金周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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