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对九寨沟地区执法检查会议在我局召开  


所属类别:景区新闻】  【作者:熊星 温勇】   【添加日期:2007-5-15】   【阅读次数:352

 

        5月12日下午,州人大对九寨沟地区执法检查会议在我局召开。州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明光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耀伍,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九旅集团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王飞,州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明德,州旅游局局长何文涛等出席会议;九寨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能秀,九寨沟县副县长葛宁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静成,九寨沟县旅游局局长坤玉成及我局相关部门、九寨沟各有关宾馆饭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听取了九寨沟县政府、九寨沟县旅游局、九寨沟管理局、九寨沟喜来登国际大酒店、九寨天堂、大九旅集团公司分别对《四川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修改意见与建议。刘静成副书记代表管理局,对景区贯彻执行《四川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了汇报,提出在景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建议成立九寨沟景区执法分局或执法处,强化法制建设,加强依法治景,为建设世界一流景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听取汇报后,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耀伍指出,《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制定着眼于全省旅游,比较宏观,适合全省旅游管理。但不是很适合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尤其是整个九寨沟地区旅游面临发展转型,条例的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为加强我州旅游资源保护,规范旅游发展,州人大历时4年时间,制定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现即将完成二审稿。针对大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进行汇总研究,制定出台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对于一些十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带回去,在制定实施变通规定的办法中加以补充。

        针对阿坝州大九寨旅游集团公司的建设,周耀伍副主任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集团形象的打造,培育出良好的品牌;二是要把经营理念的内核和外延有机结合好;三是要把硬件、软件和谐整合好;四是要积极组建上市公司,加快集团发展;五是要积极为州委州政府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