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所属类别:景区新闻】  【作者:朱红梅】   【添加日期:2007-11-11】   【阅读次数:1570

 

经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九寨沟景区旺季不再执行二次进沟免收门票的通知》(川价发[2007]180号)以及阿坝州物价局《阿坝州物价局关于九寨沟景区旺季不再执行二次进沟免收门票的通知》(阿州价[2007]33号)批准,九寨沟景区将于2008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旺季二次进沟免收门票的政策。淡季按另行公示的阿州价费函[2007]21号《关于办理二次进沟手续收取工本费的批复》执行。
一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19日至2008年3月31日。
二 咨询电话:08377737158
特此公示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