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寨沟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违法经营案件,涉案人九寨沟县树正寨居民能某,在九寨沟景区内违规留住游客,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2026年8月29日,景区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能某擅自在景区内留住游客。当日,管理局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九寨沟县公安局依法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能某行政拘留处罚。

       景区提醒:九寨沟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为切实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实行“沟内游、沟外住”的管理政策。《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留宿、留住、野营。对于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景区内留宿、留住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已做变声处理)

       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我们共同守护九寨沟的绿水青山。

主管 |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主办 | 九寨沟管理局旅游营销处

主编 | 何琳

责编 | 泽郎哈木

图文 | 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