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及时妥善处理了一起外地旅游车滞留游客事件  


所属类别:景区新闻】  【作者:阿坝州旅游局】   【添加日期:2006-10-26】   【阅读次数:107

 

9月27日下午5时许,汶川县旅游执法大队接到54名西安爱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投诉。获悉情况后,汶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旅游、运管、交警等部门庚即赶到现场处理游客投诉事件。经调查了解:54名西安游客分别乘坐川A15777和川A13311旅游车从川主寺返程到达汶川县城红军桥处后滞留,其原因是:在此次游程中,2名驾驶员因运行计划发生改变(原预计住茂县因超时住在川主寺),加之游客在购物点中理智性消费,2名旅游车驾驶员认为此次带团利润偏低,因此在松潘和茂县境内多次提出必须增加运费的要求,同时恐吓游客如不增加运费就不行车,使得游客怨声载道,感觉生命和财产得不到保障,期间,全陪曾主动提出由自己垫付增加的运费,因茂县无商业银行,无法提取现金。全陪又保证到成都后一定把驾驶员所要求增加的运费付足,但驾驶员仍然拒绝开车,要求所有游客立即凑钱支付增加运费,才继续驾车返回成都。游客感觉即使支付了增加运费,自身生命财产仍然会受到威胁,所以在到达汶川后向旅游部门进行了第二次投诉(在茂县已投诉,茂县旅游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做了工作,要求他们必须安全驾车,不得再提无理要求)。汶川县对整个事情进行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一是耐心细致做好游客安抚工作;二是根据游客要求,安排2辆客运车转送游客,所有游客在6时40分全部安全离开汶川并平安到达成都;三是县运政、交警等部门将川A15777和川A13311车现场扣留,暂扣驾驶员所有证件和车辆的相关手续,并责令驾驶员徐玉洪和何福文于9月28日8点30分到县旅游局接受调查和处理。
该外地旅游车滞留游客事件发生在我州集中综合整治旅游市场期间和黄金周前夕,其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坏,通过汶川耐心、细致做工作,使游客与司机的矛盾未更加激化,将投诉控制到最小范围。
为杜绝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进一步树立我州旅游形象,汶川县运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作了严肃处理:一是对2名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吊销了营运资格证书,终身不能从事旅游及其他客运工作;二是对2名违规驾驶员所在的成都长运公司都江堰东方运业有限公司、四川东方运业公司都江堰分公司,分别处予2000元罚款的处罚;三是责令车公司和驾驶员向游客作出书面致歉;四是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了西安游客。由于汶川县处理得当、告知及时,西安游客表示非常满意并致以衷心感谢。